47.003:商用机动车辆司机

状态:

批准

有效:

1996年11月1日

批准:

加里·诺斯发布

档案副本上的签名和日期
  1. 目的

    newbb电子平台的政策是,在大学业务过程中操作机动车辆的人员应完全遵守有关操作人员认证和许可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 每个部门或办公室的负责人负责确保他们的车辆操作员符合国家要求和大学标准.

  2. 政策

    根据州和联邦法律的规定, 某些类别车辆(包括用于运输某些类别货物的车辆)的营运人,必须取得及持有商业驾驶执照。. 这包括以任何身份受雇驾驶商用汽车的人士。.

    个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商业驾驶执照才能驾驶以下车辆:

    1. 车辆总重量额定值(GVWR)超过26,000磅的单辆车辆;

    2. 总载重量在26,000磅或以上的组合车辆或拖曳拖车的车辆;

    3. 可运载16人或以上(包括司机)的车辆;

    4. 总载重比小于26的“热枪”(带床式第五轮拖车的车辆),货物由俄亥俄州公用事业委员会管理的地方,为1000磅;

    5. 用于运输下列危险物品的车辆(包括汽车):

      1. 任何数量 A类或B类爆炸物, 毒的, 易燃固体(湿时标有危险), 或者放射性物质, (黄色III标签), 可裂变的六氟化铀(含有超过1%的U235), 或铀的低比活度(含1%或更少的U235).

      2. 1000磅或更多 C类炸药, 不可燃气体,包括氟气体和低温液氧, 可燃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氧化剂, 有机过氧化物, 腐蚀产物, 刺激, 氯(容量为110加仑或以上的容器), 或可燃液体(装在容量为110加仑或以上的容器中), 爆破代理, 或毒药B.

    cdl有三种类型, A类, B类, 及C类, 取决于车辆的类型和大小. 除了, 使用空气制动器的车辆需要单独的背书, 载有15名以上乘客(包括司机), 运输危险物品, 进1,000加仑或更多的液体, 或拖拖车或设备.

  3. 过程

    每个部门必须确定其车辆是否属于法律定义的cmv. 本署鼓励各学系行政人员谘询大学车库及大学人力资源,以评估是否需要适当类别的专业证书,以及在运作时是否需要适当的批注. 每个部门还应与环境健康与安全办公室核实,是否日常甚至偶尔运输有害物质是该部门业务的一部分.

    大学人力资源办公室将协助受影响的部门确定哪些分类或具体职位需要CDL. 如果确定员工将被要求拥有CDL, 必须对该员工的职位描述进行相应的修改. 修改后的职位描述必须提交给大学人力资源部审查和批准. 大学人力资源部将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和大学车库批准.

    申请商业机动车司机的申请人必须提供4506节规定的信息.修订后的法典第20条.

  4. 培训

    大学致力于协助在职员工,他们目前的职位需要CDLs来执行他们的大学职责,以达到必要的许可标准. 大学人力资源部将提供有关如何获得雇员获得cdl所需的两种培训的信息. 最初, 两次培训, 一次笔试,第二次技能考试, 将提供给那些目前职位需要CDL的员工. 该组员工在获得员工所在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将有时间参加CDL培训研讨会,但不减薪. 除了, 员工所在部门可能被要求为员工提供适当的机动车辆,用于培训和实践. 对于证件过期的员工,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安排车辆前往培训现场. 员工所在部门可能会为培训课程收取费用.

  5. 未能或拒绝获取所需的CDLs

    为履行其大学职责而被要求持有持证人证明书的雇员, 未按法律规定取得或保持适当的执照和适当的背书者, 立即停止CMV操作.

  6. 遵从CDL要求

    按照法律的要求, 持有cdl的员工应在停职通知后的工作日结束前向其主管报告任何指定的违规行为, 撤销, 取消, 或丢失CDL特权. 根据法律要求,各部门负责将信息报告给许可机构,并不迟于下一个工作日报告给大学人力资源部.

  7. 遵守政策 41.133"酒精和其他毒品"

    由于不遵守联邦发起的与毒品和酒精有关的立法可能会影响大学的赠款资金, 状态, 地方政府, 所有商业机动车的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酒精和其他药物”政策. 除了, 因为商业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可能会接受药物和酒精使用测试, 他们还必须遵守本节概述的药物和酒精测试要求 (H),就在下面.

  8. 附录A

    商用机动车辆驾驶员试验要求

    药物测试的种类

    1. 随机的或未宣布的 -每年将随机抽查50%的受保人员. 测试将不对外公布,并在全年间隔进行.

    2. 事故后 ——事故后, 受保护人员将尽快接受检测, 但不能迟于事故发生后32小时, 如果该人的行为导致或不能被完全排除为导致事故的因素.

    3. 合理的原因 -如果两名主管有理由怀疑该受保人员正在使用违禁药物,则该受保人员将接受检测, 根据执法机构提供的信息采取合理的理由, 或者是基于当时的身体状况, 行为, 或者性能指标. 监事必须受过检测吸毒症状的训练, 并参加了年度EAP培训,以获取和演示合理原因测试的基础.

    4. 返回工作岗位 -受保人员在未通过药物测试或拒绝接受药物测试后返回工作岗位,将接受由医疗审查干事确定和安排的至少12个月至最多60个月的未经通知的药物测试.

    5. 周期 -如果受保人员的职位要求持有《newbb电子》第67部分规定的医疗证明,则受保人员在受雇担任该职位后,必须接受药物测试,作为第一次体检的一部分, 并且要接受所有其他类型的测试, 上面列出的.

    6. 拒绝提交或未能遵守 -受保人士如拒绝接受药物测试,在拒绝接受测试后的一年内,其所发出的证书或评级的申请或续期可能被拒绝. 拒绝也是暂停或撤销任何证书或评级的理由.

      受保人员拒绝接受药物测试和药物测试失败导致暂停或撤销证书或执照是采取纪律行动直至并包括终止的理由, 符合正当程序. 所有涉及违反药物政策的纪律处分措施在发布前应与大学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查. 这是为了确保执行的一致性和公平性.